泰国“赌场合法化”受阻?参议院下周讨论法案报告

泰国“赌场合法化”受阻?参议院下周讨论法案报告

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9月21日,泰国参议院议长蒙空已安排于9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由参议员维拉潘担任主席的特别委员会所提交的关于综合娱乐场所的研究报告。该报告指出,前佩通坦政府提出的《综合娱乐场所经营法案》(草案),旨在推动以赌场为核心的综合娱乐场所,但该草案缺乏实证依据,不适合泰国国情,且可能在多方面对泰国造成负面影响,如下:

– 经济方面:投资回报率不明确,因为赌场业务不产生真实商品或服务的收入,仅是将输家的钱转移给赢家,叠加基础设施成本和政府负担,价值不高;

– 社会与健康方面:赌博成瘾将导致家庭暴力增加、犯罪率上升,并对长期公共健康造成影响;

– 法律与安全方面:存在洗钱、犯罪组织及多种非法活动关联的风险,可能违反《宪法》第3条第2款“国会、内阁、法院、独立机构和国家机关须依宪法、法律和法治原则履行职责,以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民众福祉”及第26条第1款“立法不得违反法治原则”;

– 道德与文化方面:该法案与泰国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原则不符;

– 国际关系方面:可能招致国际社会批评,因其促进高风险行为、破坏而非发展人力资源,且追求短期利益,缺乏可持续性。

尽管法案名称未明确以赌场为中心,但其明确目标是通过建设人造旅游景点吸引游客,以包含赌场的综合娱乐场所为核心,虽规定须至少设置4种附表列明的娱乐业务,但要求始终包括赌场。因此,该法案实际上允许合法开设赌博场所,这与公众的道德感和道德标准相悖,而道德是宪法法治原则的基本组成部分。

报告认为,法案中规定的综合娱乐政策委员会由总理担任主席,副总理担任副主席,还包含8位部长,其权力广泛且集中,可向内阁提出修改、增补或废除法律以便利综合娱乐业务的建议,缺乏外部机构的制衡监督。另外,这种行政权叠加的做法因不被视为行使宪法主权而无需承担政治责任,明显违反《宪法》第3条的规定。

特别委员会表示,泰国可通过其他战略促进经济和旅游业,无需依赖赌博产业,例如发展“健康综合体”等,提供不违背道德、不鼓励高风险行为、透明可查的“白钱”收入,降低犯罪风险,并长期提升国家形象。泰国的经济和旅游业发展应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避免仓促推动缺乏实证支持的政策,且应该让公众及各社会部门真正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因此,特别委员会不同意《综合娱乐场所经营法案》(草案)的内容、原则及执行程序。

报告最后提出了推动综合娱乐场所项目的三项场景建议:

1. 理想场景:不支持该法案,建议推动其他发展形式,如健康综合体;

2. 替代场景:若政府坚持推进,应全面研究经济、社会、健康及安全影响,公开信息并通过全民公投征求民众意见,决定是否允许赌场业务;

3. 风险防范场景:若项目实施但未达政府预期,或无法有效控制负面影响,政府须立即承担责任,适当且充分赔偿和补救损失。

以及给参议院审议的建议:政府应重新审视《综合娱乐场所经营法案》(草案)以确保符合宪法,并检查政策委员会权力的适当性和平衡性。若政府不采纳建议,参议院应明确反对该法案,以防范未来在法律、经济、社会及国家安全方面的潜在风险。

(编译:KA;来源:matic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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