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两国“五十”共鸣!庆建交50周年,中国再购泰国大米50万吨

中泰两国“五十”共鸣!庆建交50周年,中国再购泰国大米50万吨

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1月5日,据泰媒报道,泰国总理府办公室发言人西里蓬表示,泰国正稳步推进向中国出口50万吨大米的谈判工作。此前,在韩国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期间,泰国总理兼内政部长阿努廷率领商业部代表团,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率领的代表团举行了双边会谈。会谈后,中方已正式告知泰方,将继续推进磋商,力争在今年内完成总计50万吨泰国大米的进口目标。

这50万吨大米出口属于两国政府间大米贸易合作(G to G)协议的一部分。根据协议,中国计划从泰国进口大米总量为1000万吨,目前尚有约28万吨进口配额尚未完成。阿努廷总理在会谈中特别向习近平主席提出,希望额外增加22万吨进口额度,使出口总量达到50万吨。此举被视为庆祝泰中建交50周年的重要象征,体现了双边友好关系的深化与互信。

此外,泰国政府与商业部计划于2026年继续与中方协商,进一步扩大泰国大米对华出口规模。泰方已向中国政府明确表达了合作意愿,并表示已做好充分准备,具备增加对华出口的能力。
西里蓬还透露,泰国内阁会议已批准《泰王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大米贸易的合作备忘录》草案。该文件由泰国商业部提出,属于政府间大米贸易合作范畴。

备忘录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将通过合作提升区域粮食安全与双边贸易水平。泰国政府同意在备忘录有效期内,向新加坡政府销售不超过10万吨大米,具体数量将根据新加坡的实际需求确定,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

根据协议,泰方指定商业部下属的对外贸易厅为主要负责机构,新方则由新加坡食品局主导。双方若在解释或执行备忘录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通过协商和平解决。任何一方如需对备忘录内容进行修改或审查,可提交书面申请;双方同意的修订内容将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成为备忘录的组成部分。

该备忘录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如一方希望终止协议,须通过外交渠道提前至少6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协议亦可每5年续签一次,续签需经双方书面同意。

泰国政府认为,与新加坡签署大米贸易合作备忘录,将进一步强化两国经贸合作与伙伴关系,为区域粮食安全提供新保障,同时构建系统化的贸易合作机制,有助于提升泰国大米在新加坡市场的份额。该文件不属于泰国宪法第178条所定义的国际条约范畴。

(编译:Juliette;审校:WAN;来源:bangkokbiz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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