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9月17日,泰国沙缴府府尹帕林亚与柬埔寨班迭棉吉省省长乌姆及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在泰柬边境(沙缴府Klong Luek-柬埔寨波贝)永久边境检查站柬埔寨侧举行会议,就边境地区局势管理进行讨论,以维护和平与秩序。

此次会议是9月10日在柬埔寨戈公省举行的泰柬联合边境委员会(GBC)第1/68次特别会议的后续行动。在会议期间,双方同意由泰国沙缴府府尹和柬埔寨班迭棉吉省省长协调合作,共同确保边境地区局势平稳,并提出以下建议:
泰国方提案:
1. 双方同意共同管理边境地区,维护和平与秩序,并要求两国群众须远离对方声称拥有主权的区域至少500米;
2. 双方承诺不煽动群众,并确保本国群众远离对方声称拥有主权的区域至少500米;
3. 双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改变争议区域的地形特征,若已有改变,须在会议后1日内恢复原状;
4. 双方同意不在边境地区增加军事力量或重型武器;
5. 泰国沙缴府保留为泰国主权范围内(非双方争议区域)的泰国公民发放农业用地产权的权利;
6. 两国公民可在各自主权范围内(非双方争议区域)的土地上进行合法活动,不受对方公民、军人或政府官员的干扰,若任何一方的领土内发生骚乱,该方须迅速采取行动恢复秩序;
7. 若下一次GBC特别会议中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泰国沙缴府将正式书面通知柬埔寨班迭棉吉省,要求居住在泰国主权范围内(非双方争议区域)Khok Sung镇Ban Nong Jan村和Ban Nong Ya Kaeo村的柬埔寨居民在30天内携其所有财产和可移动资产撤离,若未按期撤离,泰国沙缴府将提前通知,并根据法律采取进一步行动;
8. 双方同意成立联合委员会,通过和平方式解决所有问题,避免冲突。
柬埔寨方提案:
1. 双方应遵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泰国-柬埔寨地区边境委员会(RBC)会议及GBC会议达成的协议;
2. 双方应遵守2003年签署的MOU 43和TOR协议;
3. 避免采取影响边境地区居民的行为,等待泰柬联合边界委员会(JBC)会议的结果;
4. 双方应根据GBC会议结果采取有关行动。
对于泰国提出的8项提案,柬埔寨方目前尚未答复同意,其透露将把提案提交给上级机构审议,待确认审议后通知沙缴府。泰方则表示,若柬埔寨班迭棉吉省拒绝其中任何一项提案,泰国沙缴府将保留权利,并在泰国主权和王国范围内继续采取行动。
(编译:KA;来源:thestand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