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9月23日,泰国三大主要政党——泰自豪党、为泰党和人民党——提出了通过制宪会议起草新宪法的不同模式,每种模式在细节上均存在差异。其主要区别在于制宪会议成员的产生方式,泰自豪党主张议会拥有遴选权,为泰党提出间接选举,而人民党则认为应该由民众选举代表。但所有模式的目的一致,即避免违反宪法法院禁止直接选举制宪会议成员的裁决,因此三大政党均采用了混合方式,保留议会的部分权力。

在阿努廷政府上台后,泰国政治进入新阶段,起草新宪法被视为解决政治合法性危机和选举制度无法真正反映民意的答案。然而,修宪并非易事,因为宪法法院明确裁定议会无权让民众直接选举制宪会议成员。因此,各政党必须寻找“混合”出路,既确保程序与民众保持联系,又避免一开始就被否决。
泰自豪党、为泰党和人民党各自提出了宪法草案模式,共同点在于建立制宪会议或起草委员会机制,与社会保持联系,但具体细节反映了各政党的政治方向和策略。具体如下:
– 泰自豪党:40人制宪会议模式 –
参考1996年宪法模式,规定制宪会议由99人组成:其中77人来自各府代表(在地方报名,但由议会最终遴选),另外22人为法律、政治学及其他领域的专家;再从99人中遴选出25人组成起草委员会,负责实际起草工作。
优势:结构紧凑,明确包含地方代表和专家。
局限:减少了民众的直接决策权,因为最终遴选由议会决定。
– 为泰党:修改宪法第256条模式 –
提议新增第15章第1节,规定制宪会议成员的来源,总人数约为140人:其中100人通过民众“间接选举”产生(民众先选出200人,议会再从中筛选100人),另外40人来自学术机构、民间组织和专业团体,这40名学术代表将作为起草委员会的遴选基础。
优势:比泰自豪党模式更开放,人数较多且与人口比例挂钩。
局限:被批评为“两级选举”,民众可能缺乏充分的决策权。
– 人民党:“双委员会”模式 –
设立35人宪法起草委员会:民众以名单制(团队形式)遴选70人,议会根据遴选结果筛选出35人,最终设立由100名民众代表组成的委员会;再由各府选举产生负责反映社会声音,协助起草委员会的代表,每府1-5人;草案完成后若获议会通过,则提交全民公投。
优势:包含民众直接选举的“代表”部分,增强参与感。
局限:程序复杂,涉及双层机制,耗时较长,且若两个委员会意见不一致,可能引发冲突。

比较三大政党的模式,总体可归纳如下:
– 相似点 –
1. 避免违反法院裁决:所有模式均不完全由民众直接选举制宪会议成员,而是采用“间接选举”或“遴选+议会筛选”的方式;
2. 包含民众代表:三大政党均试图纳入地方民众的参与机制;
3. 议会保留最高权力:最终草案需经议会批准。
– 不同点 –
– 泰自豪党:沿用传统模式,结构紧凑,赋予议会较大权力;
– 为泰党:在数量上更开放,制宪会议人数超过百人,与人口挂钩,但仍为间接选举;
– 人民党:提出创新的“双委员会”模式,通过直接选举“顾问议会”增强合法性。
然而,是否通过议会可能取决于现任政府主导党派泰自豪党与上议院的谈判,上议院仍是重要关卡。另外,为泰党可能利用此模式作为政治舞台,强调其“以民为本”,尽管采用间接结构。而人民党的模式虽复杂,但若获得民间社会的支持,可能成为具有象征性谈判力量的模式。最终,修宪的政治博弈不仅取决于制宪会议人数的多寡,更在于谁能在民主合法性与法律限制之间取得更好的平衡。
(编译:KA;来源:pos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