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法院判他信无罪6大依据公布!

泰法院判他信无罪6大依据公布!

8月22日,泰国法院宣布前总理他信·钦那瓦无罪,驳回有关其在采访中涉嫌诽谤国王违反《刑法》第112条“冒犯君主罪”及违反《计算机犯罪法》的指控。

根据泰媒8月22日晚些时候的报道,法院判决依据主要包括以下6点:

1.视频证据虽不完整,但被告身份确认:尽管原告仅提交了采访视频片段,未提供完整原始版本,法院仍认定视频中发言者确为被告本人,这一认定部分基于被告自己的承认。

2.言论未明确指向国王:法院认为,被告在采访中使用了诸如“他”、“枢密顾问”、“军方”以及“宫内人士”等第三人称称谓,没有明确提及国王,因此不能确定其言论意图是针对君主本人。

3.原告证人证词可信度存疑:法院指出,原告方多名证人带有明显政治倾向,反对被告,其证词需谨慎采信。此外,一名警官证人亦表示,在调查期间,证据似乎不足以构成起诉。

4.公众对采访内容的理解:法院观察到,大多数观看并分享该视频的公众,将其理解为对政变的批评,所提及对象为多位个人及高级军方人士,而非国王。

5.原告未达成举证责任: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实施了所指控的犯罪行为,且未能提出被告具有恶意意图的相关证据。

6.《计算机犯罪法》指控也被驳回:由于诽谤君主的主要指控未能成立,法院同时驳回了根据《计算机犯罪法》所提出的“输入危害国家安全信息”的附加指控。

综上,法院裁定被告在本案中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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